各教研室、各班级:
为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我校学生综合素养,营造学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共青团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委员会现决定开展广州城建技工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 开启梦想之旅
二、评选标准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
①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
②曾在校园活动中获奖,曾在“校园技能节”中获奖,曾在“五四表彰”中获奖。获奖项较多者可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三、组织单位
共青团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委员会
四、评选程序
(一)参加对象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全体在籍学生
(二)评选形式及要求
1.按照“校园之星”的评比标准,在学校内组织公开评选。为保证公平公正,所有候选人均需参加学校公开评选,评选形式力求多样化,并提交评选资料。
2.材料报送:
(1)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要求候选人情况介绍在1000字以内、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候选人彩色生活照片两张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3.共青团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委员会根据报送材料,经综合评审后评出15名“校园之星”的候选名单,并在“城建技校”微信公众号开展“校园之星”网络投票。根据投票情况,经团委最后审定,网络投票前10名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园之星”获奖名单,并在广州城建技工学校网站公布。
五、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1日至5月5日
六、表彰形式
1.获“校园之星”称号的学生将统一在五四表彰典礼上颁奖。
2.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纪念奖杯。
七、组织要求
(一)各教研室、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选拔人才,弘扬正气,展示技工院校优秀学生的时代风采,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二)要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三)把“校园之星”的评选和教研室、班级的其它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推动学校的学风建设。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敏;电话:15521307398;邮箱:145019551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城建技工学校“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委员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