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级团组织、各学生机构:
2017-2018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总支的正确指导、在学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团的自身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表彰在全校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全校广大青年团员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团员、团干部积极投身“四个全面”伟大实践,深入推进校级“与城建共发展,与共青团共奋进”主题团日等活动的开展,营造“人心向学”的校园氛围,今年“五四”期间,校团委决定开展全校内共青团年度评优、表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1.先进团支部
2.十佳团支书
3.十佳共青团员
4.优秀共青团干部
5.优秀学生干部
6.优秀共青团员
7.优秀执行团队
二、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条件与评选办法:
(一)申报条件
1.先进团支部申报条件:
团干部与团员队伍综合素质高,作风好,凝聚力强;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服务;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团费收缴正常,团日活动开展正常,团员青年参与度高;团员人数占支部人数70%或以上,团的思想教育、组织建设、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宣传调研等各个领域的活动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特色明显,效果良好,有效推进学校中心工作,营造优良学风,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拓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事务。
2.优秀执行团队申报条件:
班子分工明确,作风扎实,积极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班子成员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团队工作制度健全有效,组织活动丰富多彩,团队整体精神面貌积极向上,能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按时完成学校所交办的各项工作;团队成员组织观念强,参与组织生活热情高,自觉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风气,部门成员的学业总体水平高或有较大进步。
3.十佳团支书申报条件:
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团组织靠拢,热爱团的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业务熟悉,责任心强,认真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主动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团员参与热情高;支部的工作计划详尽,落实到位;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一年内无挂科、违纪现象。获得或曾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4.十佳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团组织靠拢,热爱团的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业务熟悉,责任心强,认真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主动参加学校开展各项活动;正常参与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参与热情高;积极配合团干部开展支部的工作,落实到位;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一年内无挂科、违纪现象,获得或曾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起到骨干作用,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担任共青团干部半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善于创新,具有团队合作意识,甘于奉献,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一年内无挂科、违纪现象。
6.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团组织靠拢;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密切联系同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一年内无挂科、违纪现象。
7.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上、组织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学生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一年内无挂科、违纪现象。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接受全校团支部申报,由各基层团支部按照条件申报,经各团总支审查推荐,校团委组织部对申报单位工作进行资格审查后,上报学校团委,进行公开演讲评选。
2.“十佳团支书”、“十佳共青团员”接受全校团支书、共青团员申报,由个人自行申报,团支部提交,经各团总支初步审查,并将申报名单上报校团委,进行公开演讲评选。
3.“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3项先进个人奖项接受全校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学生干部申报。各基层团支部、学生机构根据先进个人申报条件自行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项,经团总支(部门)审核推荐,上报校团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报校团委审批。
4.“优秀执行团队”接受全校学生机构申报,由各团队自行申报,经校团委组织部对申报单位工作进行审核后,上报校团委,进行公开演讲评选。
(三)评选要求
1.申报“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须上交《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班级活动照片、PPT、班级展示,此项进行公开评比,请做好相关准备。
2.申报“优秀执行团队”的各单位(部门),须上交申报《推荐表》、500字事迹材料、PPT和相片,此奖项进行公开评比,请做好相关准备。
2.申报“十佳团支书”、“十佳共青团员”的个人须提交《推荐表》和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PPT、上半身正装照,也可附有相关的获奖证书等资料。此奖项进行公开评比,请做好相关准备。
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项目由各团总支、学生机构(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和比例推荐,自行组织民主评议,经组织考察,提交《推荐表》。
以上材料上交时间:4月9日16:00截止。
三、评优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申报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以支部(部门)为单位,上交所属团总支组织部。
2.所申报的先进个人数目应少于或等于评优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申报、评选、推荐的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本单位一年来的工作,积极挖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典型代表,树立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2.各团支部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深入的调研,广泛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规范评选程序,遵循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
3.各种上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真正把工作成绩突出、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要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幸福校园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2017—2018学年五四表彰名额分配》
2.《2017—2018学年共青团系统表彰相关表格》
共青团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