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关于落实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的函》的要求,现需核实2023届符合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但未申领补贴的学生具体情况,现将要求公布如下。
一、发动有申请意愿且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学生,于4月6日前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由各系审核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提交至校企合作部(申领补贴方法参考附件3)。
二、符合补贴发放条件但是不愿意申请的学生,提交附件2《放弃申领补贴情况说明》(学生签名、捺手指模)。
三、将2023届符合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但未申领补贴的学生具体情况填于附件1中(无论是否重新申领补贴都要填上)并撰写情况说明(盖系章)。
四、《情况说明》、《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情况核实表》、《学生个人申领情况说明》及学生重新申领补贴相关材料,于4月6日以系为单位交至校企合作部龙韵姿处。
附件:1.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情况核实表
2.放弃申领补贴情况说明
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校企合作部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