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2016—2017学年广州城建技工学校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目的
各班级班主任要高度重视“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选拔人才,弘扬正气,展示技工院校优秀学生的时代风采,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三、组织单位
共青团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委员会
四、评选条件
(一)自2014年9月以来,曾获得学校评选的“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书”、“校园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曾获得学校奖学金。
(二)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认真学习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以及较好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较好地掌握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有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年成绩优良。
(四)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课程成绩优良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德育考核成绩优秀,认真钻研操作技能,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六)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
①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
②曾在校园活动中获奖,曾在“校园技能节”中获奖,曾在“五四表彰”中获奖。获奖项较多者可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七)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八)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五、组织要求
学校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推荐、评选,自觉接受师生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不按规定要求推荐及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不符合要求的推荐学生评审资格,所缺名额不予替补。
六、活动时间
2017年5月03日至5月12日
(1)2017年5月8日前上交申报材料;
(2)2017年5月8日—5月12日进行公众号投票。
七、评选形式
1.材料报送:
(1)评选人登记表(见附件,要求评选人情况介绍在500字以内、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评选人彩色生活照片两张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2.共青团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委员会根据报送材料,经网络投票,以及综合评定后评出8名优秀学生,正式确定“优秀学生”获奖名单,并在广州城建技工学校网站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敏
电 话:15521307398
Q Q邮箱:1450195517@qq.com
附件:广州城建技工学校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登记表
共青团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委员会
二O一七年五月三日